去銀行兌外幣只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卡或現金即可,不過,不同銀行網點提供的外幣兌換業務可能有差異,建議在兌換前聯系銀行,了解外幣兌換情況,尤其是兌換種類比較特殊、數額較大時。
目前境內個人可以在中國銀行境內各分支機構辦理個人外幣兌換人民幣的結匯業務,但是要補充提供說明現鈔的來源證明,才可以兌換成人民幣。 不過個人結匯業務實行年度總額管理(目前為每年每人等值5萬美元),個人年度總額內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占用額度的個人結匯業務。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外,客戶還可提供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占用額度的個人結匯業務。
根據《境內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暫行辦法》 規定辦理: 壹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銀行辦理;壹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等值1萬美元(含 1萬美元)以上、5 萬美元以下的,銀行須審核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後登記備案,予以辦理。壹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等值5萬美元(含5萬美元)以上、20 萬美元以下的,應當持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核準件到銀行辦理;如果壹次性解付外幣現鈔或兌換人民幣等值20萬美元(含20萬美元)以上的,應當持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在地外匯局轉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真實性後,憑所在地外匯局的核準件到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