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匯票上有名。從簽發之日起過了兩個星期,我仍然沒有及時認領和處理。即使我自動掛失,賬單也是無效的。錢還在我賬戶裏,沒動過。
2.我可以通知這裏的銀行拒絕提前付款。無論何時何地在中國主張,都是無效的。錢根本跑不掉。
如果匯款已經在國內認領了,壹旦錢出了我的賬戶,我在美國這邊就控制不了了。我們只能跟蹤看看是誰的口袋,然後另行處理。
前壹個說的根本不是真的。我家也有在國內做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