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是貨幣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持有的債權。,可在國際收支出現逆差時使用,包括外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國債、國庫券、企業債券、股票等。)和外幣支付憑證(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擅自從事外匯交易,交易雙方的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此類交易屬於非法外匯業務和擅自買賣外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