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壹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壹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它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壹樣充作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壹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特別提款權定值是和“壹籃子”貨幣掛鉤,市值不是固定的。
特別提款權(SDR-- special drawing right,亦稱為「紙黃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69年進行第壹次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修訂時創立的用於進行國際支付的特殊手段。它依據各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份額進行分配,可以供成員國平衡國際收支。
黃金通常指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