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捷信除了向客戶收取1.75%的貸款利息之外,還收取各種服務費,逾期還款違約金等,實際屬於變相突破法定利率收取高息的行為。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故超出36%年利息的部分應認定為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