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賠報案。客戶出險後,應該及時報案;
2、理賠受理。受益人按條款或協議約定的要求提交理賠材料,對符合受理要求的,保險公司予以受理;
3、理賠審核。保險公司專業理賠人員對案件進行審核並做出理賠決定;
4、通知給付。理賠審核結束後,保險公司將及時將理賠結論通知受益人,通過轉帳方式給付保險金。
汽車保險理賠包含的範圍有哪些
1、第三者責任保險,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
2、車輛損失保險,在單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車輛造成損失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車上人員保險,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因各種意外事件造成車上司機或乘客人身傷害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全車盜搶保險,車輛因被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損失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5、車身劃痕保險,無明顯碰撞痕跡時,車輛外觀出現各種劃痕時保險公司做出賠償;
6、玻璃單獨破碎保險,無明顯碰撞痕跡時,各玻璃出現單獨損壞時保險公司做出賠償;
7、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