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變心的原因是遇到了值得托付的人,之前的那個財主是壹個十分猥瑣,而又妻妾成群的人,潘金蓮當然看不上他。潘金蓮是清河縣裏壹個大戶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喚做金蓮,二十余歲,頗有些姿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她,潘金蓮去告訴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陪些房奩,不要武大郎壹文錢,白白地把她嫁給武大郎。
其實潘金蓮的命運壹直都在被人手裏,她自己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她自然也不喜歡相貌醜陋的武大郎。幾百年來,她壹直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堪稱妖艷、淫蕩、狠毒的典型。在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這就是潘金蓮。至後,極度演繹而活在戲劇舞臺文學作品中,成為茶余飯後的壞女人樣板。
其實潘金蓮本性上是壹個愛風流的人物,畢竟自己的姿色超群,就應該收到相應的榮耀,而不是委身做武大郎的夫人。嫁給武大郎後,清河縣有幾個奸詐的浮浪子弟,經常到武大郎家裏調戲她。潘金蓮是愛風流的人,見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瑣,不會風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鄰裏都傳說她:“無般不好,為頭的愛偷漢子。”
潘金蓮既然心不甘情不願,自然就會找機會脫身,她首先看到的就是高大威武的武松,但是沒能成功。潘金蓮在陽谷縣過了壹段寧靜的生活,後來武松在陽谷縣做了都頭,和武大郎相認之後搬來壹起住,潘金蓮見了武松又動了淫歡之心,多次主動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動,反而還說教了她壹番。從此叔嫂二人關系鬧僵,武松因此搬出武大郎家,到縣衙裏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