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匯是外匯收入所有者將其外匯收入出售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按壹定匯率付給等值的本幣的行為。其形式通常分為強制結匯、意願結匯以及限額結匯。其中,強制結匯是指所有外匯收入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不允許保留外匯。
意願結匯是指外匯收入可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開立外匯賬戶保留,結匯與否由外匯收入所有者自己決定;限額結匯是指外匯收入在國家核定的數額內可不結匯,超過限額的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目前,我國主要實行的是強制結匯制度。
現階段的結匯制有兩個特點:壹是在結匯的同時取消了外匯留成和上繳,取消了外匯額度管理;二是外匯指定銀行取代中央銀行結匯,結匯所需本幣資金由外匯指定銀行自行解決,中央銀行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