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計免賠險全稱是“不計免賠險特邀險”,就是指壹種商業保險(車損或三責險)的附加險,該保險險種必須以購買保險“險種”為購買保險必要條件,不能直接開展購買保險,其保險條款就是指“經特別約定,發生意外後,依照相匹配購買保險險種條文所規定的免賠率計算出來的、須經受益人自己承擔的免賠額度壹部分,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不計免賠險是什麽意思
舉例說明:張三的車停路邊被別人砸掉,找不著到底是誰砸的,所以只好認栽出壹個車損。車險公司將張三車子拖到4S店車輛定損,出的維修費是8千元,因為張三的車損沒買不計免賠險,因此車險公司只賠付8千元的85%其實就是6800塊,剩下來的1200塊必須張三自身掏錢。
假定張三當時購買了車損的不計免賠險,那這8千塊錢便是車險公司全虧了。留意,這也是車險改革以前。車險改革以後,不計免賠險的特性沒有改變,還是選擇了車險公司需不需要全賠。但方法發生變化,從來不買的話默認設置車險公司免賠壹部分變為不買的話默認設置車險公司全賠,與此同時名稱已經從不計免賠險成了絕對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