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妳已經通過銀行客戶電話進行了口頭掛失,想要取消掛失,妳需要在掛失後的5天有效期內進行操作。這個期限從掛失當天開始算起,直到第六天淩晨零點結束。例如,如果妳在18日掛失,那麽到24日淩晨零點前都是口頭掛失期。
在有效期內,建議妳親自去開戶行進行書面掛失。攜帶的證件可以是身份證原件,或者臨時身份證、護照中任意壹種。如果妳在掛失期內未能攜帶這些證件,可以選擇繼續口頭掛失以保護卡內資金安全,防止他人盜取。
如果無法親自前往,妳也可以通過撥打銀行服務電話,提供妳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信息來取消口頭掛失。但請註意,口頭掛失的有效期是15天,超過這個期限後,妳需要盡快辦理書面掛失以完成正式的解掛過程。
另外,丟失銀行卡後,最好立即撥打銀行服務電話進行口頭掛失,以立即阻止賬戶支付。在掛失過程中,妳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和卡號。為了方便記憶,可以在錢包裏保留ATM或POS機操作後的憑條,上面通常有清晰的卡號信息。
如果需要他人代辦書面掛失,受托人需出示雙方的有效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但後續的掛失處理必須由卡主本人親自完成。以上信息來源於百度百科的掛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