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券回購的含義
債券回購交易是壹種以交易所掛牌債券作為抵押,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
其中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質押而獲得資金使用權,到約定的時間還本並支付壹定的利息,從而“贖回”債券。
資金持有人(逆回購方)就是正回購方的交易對手。在實際交易中債券是質押給了第三方即中國結算公司,這樣交易雙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債回購交易有買斷式回購和質押式回購兩種,根據交易業務規則,只有機構投資者方可從事買斷式回購交易,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質押式回購。
2.回購交易過程:
逆回購方 上海證券交易所 正回購方
委托方向 賣出 買入
回購成交日 放棄資金使用權,將其讓位於買方 凍結買方國債,將資金使用權付於買方。 放棄債券使用權,將其抵押在上海證交所
回購期內 獲國債抵押權 凍結國債 獲資金使用權
回購到期日 收回本金及相應的利息 解凍買方國債 還本付息,收回國債
回購交易的規則是“壹次交易,兩次結算”。即到期資金就自動回到賬戶上,期間不用做任何操作。所以正回購方的委托方向為買入,逆回購方的委托方向為賣出。
現在交易的回購品種
我們僅列出個人投資者經常參與的公司債(包括企業債等)回購品種。
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交易的質押式回購(括弧中為交易代碼)分為1日(204001)、2日(204002)、3日(204003)、4日(204004)、7日(204007)、14日(204014)、28日(204028)、91日(204091)、182日(204182)***9個品種。深圳交易所按回購期限分為分為1日(131910)、2日(131911)、3日(131900)、7日(131901)***4個品種。其中經常交易的只有滬深1日和7日四個品種,並且滬市的日均交易量又遠遠大於深市的交易量。
特別提示:做正回購時,滬市債券只能在滬市質押獲得資金,深市債券只能在深市質押獲得資金,所以深市的債券即使能質押也要考慮能不能借到資金的問題。而逆回購方可以在兩個市場上選擇。
4、質押式回購的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手(1手=1000元標準券)。
(2)計價單位:資金到期年收益率(%),報價時省略百分號(%)。
(3)價格變動單位:0.005或其整數倍。
(4)每筆申報限制:最低申報限額為100手,最高申報限額為10000手。
(5)申報價格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逆回購詳細操作流程:
在交易界面(如下圖),選擇“賣出”,輸入代碼(比如204001),融資價格就是年化利率,數量最低是1000(張),代表10萬元,每10萬元遞增,點擊融券下單就可以了(上面顯示的最大可融沒有意義)。如果是壹天回購,則下壹交易日(T+1日)資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買入任何證券;可取指可以轉入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