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偷車的人有可能就是賣車的人!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希望對妳有幫助!!!!
貝崗村有單車店偷學生單車販賣!大學城有丟過車的請都進來看看!
關鍵詞:廣州大學城 中山大學 貝崗 單車 自行車 被偷 盜竊
前言
大學城自行車容易被偷似乎都被寫進了各大學校的攻略裏面,許許多多在讀大學生極有可能都有過自行車被偷的經歷。被偷後的大家可能會抱怨“大學村”的治安確實不好量產小偷,或者貝崗的單車有毒,或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其實,大家可能從來沒有把目光放在賣給我們自行車的單車店身上。但事實是!!!事實真的是!!!這樣的黑店真的存在!!!!!單車店賣給妳單車,另壹家單車店偷妳單車,經過壹些改裝、噴漆、翻新後繼續販賣,我們又因確實需要單車又不斷“入坑”,這樣不斷反復循環,這些單車店產生的骯臟的利潤的確很“可觀”......(呵呵)下面我分享自己在9.25—9.26日經歷的關於單車的經歷,以及我找到的壹家黑心“單車店”,希望看到的被偷過的朋友能有所醒悟,看到的單車仍在的朋友們多加提防!!!
黑店位置(從大到小縮小位置,請大家耐心看)
平面圖(道路:中山大學東校區旁,貝崗村大街)
平面圖(箭頭所指為中二橫路)
從這個入口進入(左手邊如圖是COCO茶飲,右邊有發廊,中間是斜坡進入小巷。裏面有3家單車鋪,是中間那壹家。中間!中間!)
黑店具體位置:這就是!(銀天公寓下面)
其中壹個人(3圖比較清晰,請大家認準,哪怕他們轉移地點販賣也提防住)
經過(最後雖然沒有找回單車、但是確定這是家“黑店”的經歷!嫌長的可以直接跳過看最後對大家的提醒。)
自行車
報警電話截圖
本人於2016年9月22日用405元買了壹輛自行車。(值得壹提的是這輛車噴漆白藍相間且有特點、容易區分,幫助我找到這個黑店)我於9月25日中午停在中山大學大學城校區二飯堂與明德園9號下面靠近明德園的停車帶,最後壹次確認是在下午15:00,之後沒有再用到單車,也沒去過這塊區域。發現被盜是在第二天(9月25日)早7:25,發現被盜後沒有采取措施,加上課程較多,抱著哀傷度過壹天!
直到下午17:00後,我抱著試壹試的心態,想找壹下車,是死是活總得有個結果對吧。首先我仔細地再把現場看壹遍,然後把附近宿舍(明12、明7)的停靠點的單車看了壹遍,再把新天地附近幾個停車帶的車也都看了壹下,多虧單車好辨認,篩選過程很快,我15分鐘內就確認這幾個地點都沒有。接著我就騎著壹輛小黃車,決定去貝崗的幾個單車鋪看看。
我先到我買單車的店鋪看,沒有。然後我繼續看隔壁的單車鋪,呵呵!嚇了壹跳。藍白相間的噴漆特征讓我鎖定了這輛車(很遺憾我沒有拍下照片);噴漆位置與我手機照片中的基本吻合;我記得非常清楚我的單車坐墊上的英文是splade,這輛車恰好也是,並且!周圍的車都是沒有英文的(即別的牌子的);此外,周圍幾輛車停的都是新車,就這壹輛是九成新的樣子,輪胎上布了壹層灰,支架也有塵(即使他包上壹張紙皮也偽裝不了這不是壹輛全新車)坐墊上的圖案也被坐淺,後座坐墊被拆了(但這不重要了);另外我買車時特別註意前剎剎車裝置的鐵絲非常長,恰好又吻合,我憑借這個最後最後認為這輛車極有可能是我的!我在看車的過程詢問了他單車的價格,裝作來買車的樣子,上述過程確認後我就走到了旁邊的斜坡那裏。
接下來我首先報警了,然後我打電話給我同學讓他們過來幫忙。在等待的過程中,我壹直站在發廊前面的斜坡留意著情況,但這壹舉動也被那家店的人看到了(真的非常可惜),也許是做賊心虛,他們高度警惕,兩人交頭接耳。更可惜的是後面警察打電話過來說要我到中二橫路路邊等待,看到警車後向警察招手示意,我的同學這時還沒過來,不得不離開斜坡走到中二橫路邊等待警車,視線離開了這塊區域。等了壹會兒,我不放心,又折回來看,發現,車子已經被轉移了!!!!!我仍然抱著能找到的心態繼續等警車,終於,又過了7、8分鐘,同學、警察相繼過來了。我們壹起走到那家店,警察進行壹般的程序,查雙方身份證,然後帶上其中1人和我還有我同學壹起上車去派出所(看著另壹個人還裝作若無其事地做生意,我真的咬牙切齒!!!)
到了派出所,經過壹段毫無意義的等待後,壹個女警直接過來問了我幾個問題,而且只問我,下面是聊天記錄:
對方:“妳有證據證明那輛車是妳的嗎?收據發票。”
我:“幾乎所有大學生都是手機轉賬支付的,並且壹般都沒有要求要收據,請問轉賬記錄可以嗎?我有我騎汽車的照片可以嗎?我有同學作人證可以嗎”
對方:“不行,那些沒有用!妳有證據證明他們偷了妳的車嗎?”
我:“剛剛去他們店裏看見壹輛跟我車子幾乎壹模壹樣的單車,但他們趁我不註意轉移了,而且我沒有照片。”
對方:“那也沒用,沒有證據。那妳現在能找出那輛車嗎?”
我:“我沒有辦法,妳應該問他藏到哪了。”
壹陣沈默後......
我:“那現在這個事情怎麽辦?”
對方:“就到這裏結束了,妳們可以走了。”
......
我與同學回來後又去了這家單車鋪與圖中人交涉(另壹人此時仍在派出所),內容大致是我以要在貼吧、微信上曝光這件事來要挾他承認偷車的事實,並且我此時拿出手機拍下上面的幾張照片。他仍然不承認並且若無其事做自己的事,再過壹會兒他也拿出手機對著我拍,邊拍邊說以後要“找人搞我”(呵呵),怕起肢體沖突,我和同學就離開了這家店。
後來派出所又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派幾個人跟我壹起來這家店搜車,看看搜不搜得到,我又回去了壹趟,結果顯然了。警察說“那就沒辦法了”,走了。
我也離開了。
整件事情的流程大致如此。
兩點說明:
1、我整個過程能拿出證據實在是不多,只能通過對那兩個人舉動的觀察和對細節的描述斷定我的猜測並且讓願意相信我的朋友信服。
2、在交涉的過程中,那個店主有壹臉鄙夷地反問我:“妳叫警察有什麽用呢?妳有什麽證據?”我說:“證據,是給警察看的。但是,事實就是事實,無法證明不代表沒有發生。我可以通過微信、貼吧曝光妳,只要我敘述事實,壹定有人會相信我。我們大學生之間更多講的是情義和信任,而不是證據!我至少可以讓我們班、我們院的人相信我,而這,不需要證據!”
我對我自己說的話始終堅信,丟車的時候是,現在是,以後也壹定是!!!
幾個讓我確信這就是偷車賊的細節:(這才是我堅信的證據。)
1、我第壹次出現在他們單車鋪,問這輛車的時候,他們有所知覺,神情不自然。
2、車子的所有細節:藍白噴漆、唯壹壹輛不是全新和唯壹壹輛不同的座墊(與周圍車的對比)、前剎裝置鐵絲極長(我並不是壹個很懂單車的人,但這個細節卻依然能讓我如此印象深刻,大家能夠想象這不是壹個可有可無的細節)。車子的細節吻合得非常好,至少,從我自己拍的圖片和我現場的比對,暫未發現有兩輛車有不同的地方(除了後坐墊被拆下)。
3、我退到斜坡,註視著他們打電話的時候,他們警惕地看著我,兩個人交頭接耳。
4、趁我視線離開,等警車的時候,原本停在那裏的車子被轉移了。
5、警察和我們壹起到單車鋪的時候,他們神情平靜,沒有暴怒,也沒有流露出驚訝。只是壹邊低聲說“妳們想幹嗎?妳們抓我也沒用啊”,壹邊做自己手上的修理工作。(這裏我將心比心壹下,倘若我是自行車店主,碰到不知名的人帶著警察過來莫名其妙說我偷了他的車,我壹定會追問這個人交代壹些細節,問是不是有誤會,懇請他沒有查清楚不要耽誤我們做生意;如果對方蠻不講理,那我壹定會暴怒,甚至出口大罵。至少,我覺得如果真的清白,大多數人的反應會是這個樣子,可惜,他不是......)
6、當警察要身份證的時候,對方兩個之前的淡定沒有了,露出壹絲慌張。最終兩個人都沒有拿出身份證,說忘在家裏,只在紙上寫上自己的身份證號。(沒帶身份證出門經營生意的,動機我不分析,我只想問大家覺得他們出來做好事的幾率大還是出來做壞事的幾率大?)
7、另壹個人到了警局後,當被問到那輛白藍車被放到哪裏的時候,他說的是:“我們租車壹般都是8塊錢1小時的,剛剛被人租走了。”(請大家註意!!!)
第二次警察跟我壹起去店裏的時候,警察問另壹個人(請註意)“妳們下午在這裏有沒有賣壹輛白藍色的自行車?”那個人回答:“我們所有車都在這裏了,沒有就是沒有。”(我保證壹字不差。)
這個兩人相互矛盾的細節我後來才想起,很遺憾沒有當場反應過來,不過估計說出來也沒有什麽luan用。(不是證據嘛,對吧)
對大家的提醒:
1、買車壹定要索取收據/發票,最好在上面寫明單車的型號和特點,必要時可用來證明單車是妳本人的。
2、買車時不要買車店自帶的鎖,建議上網買壹個好的。他們收妳單車錢、鎖錢、坐墊錢,說句不好聽的,真正賣給妳的,只有那把鑰匙而已。
3、遇到類似的情況,當壹個人時,不要著急,冷靜下來,拍幾張照片留證,先裝作若無其事地離開,叫多幾個同學協助再過來。
4、交涉時讓其中壹個同學全程錄像、拍照,有震懾力的同時順便留下證據。
5、有充足“證據”後再決定報警,否則反而耽誤了找回車子的最佳時間。
最後想說幾句多余的話:
1、可能有同學會站在客觀的角度,批駁我證據不足。
但我想說,如果“證據”充足的話,警察可能就可以把這個事“輕松”解決了。正是由於種種疏忽導致了許多遺憾,我才決定用敘述細節的方面盡量讓更多人知道這個事。此外,曝光這件事與我並無任何利益關系,無論大家知不知道有這樣的現象的存在,我的單車肯定是沒辦法拿回了,而曝光也絕不可能給我帶來什麽利益。所以後來,我抱著這樣的心態:假使不計較個人損失,把我自己這次的遭遇看成壹條有價值的消息,傳遞給大家,至少大家知道貝崗有這樣的勾當存在;至少大家知道壹家實實在在的黑店就在那裏;至少,至少,能減少部分人的損失。我覺得這個事還是挺有意義的。
2、為何不透露姓名及更多詳細個人信息?
這個,還是為了個人安全吧。在經歷中也提到,那個店主在與我對話時有恐嚇說“找我搞我”;加上我在派出所等待時聽到其中壹人打電話時提到了我的名字(可能是在給身份證給警察的時候泄露了)。所以還是為了安全吧。當然了,如果有同學因這個原因導致對我所說的話產生嚴重懷疑,我願意把自己名字、學校、學號、身份證告訴這位同學,說過的話會負責的,壹定會負責到底!
最後的最後,我想說,我保證以上所說內容全部真實,並為所說內容負責。我的初衷不是讓所有人相信(事實也不可能做到),而是盡能力把經歷告知壹部分人,讓已丟過自行車的妳們知道真的還有這樣的內幕存在,讓還未丟過單車的人更要提高警惕、以防萬壹!
以壹句感性的話結束吧:
在這種黑店的每壹筆消費都是對已被侵權的同學的又壹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