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外匯匯率 - 吉林省退休養老金怎麽上調的

吉林省退休養老金怎麽上調的

吉林省2017年調整細則包含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兩種情況、兩個文件,具體如下:

關於2017年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2017年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調整時間和範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準如下:

(壹)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3%。

(三)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四)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員,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移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前,暫按審批部門臨時核定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為基數計算掛鉤調整金額,待基本養老金標準正式核定確認後,重新計算調整數額,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

三、資金來源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業務工作完成移交和銜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資金渠道列支。之後,涉及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的渠道和金額,依照政策由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在堅持省、市、縣三級獨立核算原則的前提下,省財政將在中央補助框架內,根據資金支付能力和實際情況對市縣給予適當補助。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資金,不得發生拖欠。

四、審核發放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政府統壹領導下,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審核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所需資金的撥付工作;各單位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好相關基礎性工作。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積極采取措施,與當地財政、人社部門做好協同配合,將具備社保發放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轉入社保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明確職責,加強配合,準確把握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盡早足額發放到位。

附件:1.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審核表

2.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匯總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3日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經辦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調整時間和範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準如下:

(壹)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壹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壹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壹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壹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壹年部分均按壹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6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0元的,按50元執行。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其退休人員由基金支付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調整辦法和標準執行。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壹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明確職責,加強配合,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盡早足額發放到位。

附件:1. 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表

2. 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匯總表

3. 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4.吉林省符合國家規定範圍的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3日

  • 上一篇:aed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江西秋天鄉村旅遊路線推薦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