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規賽
16只球隊進行主客雙循環賽制比賽,每支隊伍與其他各球隊對賽兩次,主客各壹次。常規賽賽季壹般從當年七月進行到來年三月,賽季包含30個比賽日,每個比賽日進行8場比賽。每場贏球積3分、平局積1分、輸球積0分。球隊排名首先由總積分決定,其次參考總勝場數,再次則依次參考凈勝球數、總進球數、客場進球數及客場勝場數。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決定球隊的排名,則需要舉行主客兩回合的附加賽以決定最終排名。
(2)季後賽
季後賽壹般在跨年賽季後半段的三月到五月進行。常規賽排名前6名的球隊進入冠軍組,每支隊伍與同組其他各球隊對賽兩次,主客各壹次。冠軍組的積分排名方式與常規賽相同,不同之處在於每只球隊的起始積分皆為常規賽積分的壹半(除不盡的則四舍五入)。冠軍組賽事結束後排名第壹的球隊便成為比甲聯賽的冠軍。
常規賽排名第7到第14名的球隊進入歐洲聯賽資格組,其中常規賽排名第7、第9、第12和第14的球隊將被分入A組,而常規賽排名第8、第10、第11和第13的球隊則被分入B組。AB組各進行主客場雙循環賽,兩組積分最多的球隊最後從小組中出線,再進行兩回合附加賽,勝者即贏得歐聯資格組的組內冠軍。之後,歐聯資格組的最終勝者還要和冠軍組的第四名(如果冠軍組第四名為比利時杯的冠軍則第五名獲此附加賽資格)進行主客場兩回合附加賽來爭奪壹張歐聯杯資格賽的門票。(FM模擬的結果是,Beerschot
AC和Lokeren分別從A組和B組出線,之後Lokeren以兩回合總比分3:1擊敗Beerschot
AC獲得與冠軍組第四名標準列日競爭的機會,最後標準列日以兩回合總比分2:0擊敗Lokeren獲得參加歐聯杯資格賽的門票。)
常規賽排名第15或第16名的球隊進入保級組,兩隊之間需進行五場比賽,排名第15的球隊起始積分為3分,排名第16的球隊起始積分為0分。保級組墊底的球隊自動降入乙級,保級組的勝者則還需和比乙聯賽的三支獲得附加賽資格的球隊進行主客場雙循環比賽,積分最多的球隊留在或升入比甲聯賽。
(3)歐戰資格
從2010/11賽季起,比甲聯賽冠亞軍有資格參加歐冠第三輪小組賽預選賽,比利時杯冠軍(如果比利時杯冠軍同時也是比甲聯賽的冠軍或亞軍則由比利時杯亞軍墊補)有資格參加歐洲聯賽外圍賽決賽,比甲聯賽季軍(如果比利時杯冠軍或聯賽季軍則由聯賽第四墊補)有資格參加歐聯杯外圍賽第三輪,聯賽歐冠資格組勝者與冠軍組第四名需進行歐戰資格賽,其勝者獲得參加歐聯杯第二輪外圍賽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