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上的不同,養老保險是對參繳了社會保險的人員,喪失了勞動能力後,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保是社會保險,指喪失勞動能力,經濟收入受到影響,國家提供經濟補償的社會和經濟制度;
2、保障的內容不同,養老保險用於保障退休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社保保障退休後老年人以及參繳人員的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壹。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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