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的意思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壹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壹個所有人的過程。
產、車輛、記名有價證券等在買賣、繼承或贈與時,依照法定手續更換物主姓名。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審核內容:
壹、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壹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有的房地產,***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