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壹罰球,是國際籃聯曾經發明的壹種犯規判罰方式。在比賽時間由上下半場制改為四節制前,該規則被廣泛使用。
目前,該規則僅在美國大學籃球聯賽NCAA中使用,判罰的條件和規則是:比賽每半場,當壹個球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累計已達7次時,此後該隊的任何壹個隊員如果再次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均將執行壹加壹罰球規則。
判給被侵犯的對方隊員罰球壹次,如罰球成功,由這個隊員再追加罰球壹次;如第壹次罰球不中,比賽應繼續進行,不再給予追加罰球的機會。如罰球者罰出的球未觸及籃圈,則判為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擴展資料:
比起NBA來,NCAA男子籃球比賽的歷史更加悠久,畢竟當年奈史密斯先生發明籃球這項運動的地點就是在大學校園內。早在1891年,籃球就已經開始在大學校園內出現。
比NBA的出現足足要早了55年。和NBA的商業化不同,大學男子籃球堅持了更加純粹的籃球理念,這點在規則上就有著很直接的反映。
在最早的籃球規則中,並沒有要求球員在壹定時間內運球通過半場。1933年的時候,籃球有了10秒規則,規定進攻方球員在10秒內壹定要運球通過半場。2000年,國際籃聯將時間縮短為8秒,2001年,NBA也實行了8秒規則。
但是NCAA保留了10秒的傳統,並從2013-2014同時將10秒規則運用於女籃。而所有的美國高中男女籃球聯賽,執行的也都是10秒規則。
百度百科-壹加壹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