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新臺幣換成人民幣,不要臺胞證。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外幣兌換流程:
客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相關單據、交付現鈔即可辦理。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本人身份證(中國公民、戶口簿(十六歲以下中國公民)、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護照(外國公民)。
目前新臺幣的硬幣面額為:1圓、5圓、10圓、20圓、50圓;而紙鈔的面額為:100圓、200圓、500圓、1000圓、2000圓。換算方式為:1圓=10角=100分。
擴展資料
外幣退匯手續:
境外個人原兌換未用完人民幣兌回,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中國銀行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
對於當日累計兌回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回,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外幣兌換註意事項:
1、匯率實時變動,請您在有效時間內做出兌換決定,壹旦交易,不能撤銷。
2、部分貨幣僅在部分網點辦理,詳細情況請咨詢當地95566或中國銀行櫃臺。
中國銀行官網--外幣兌換
百度百科--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百度百科--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