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貸款最多可以貸多少
公積金個人貸款貸款的相關規定如下:
1、貸款上限提至120萬;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
3、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
4、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
5、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執行。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做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的額度:
1、首次貸款買房,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80%;面積超過90平方米,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價款的70%;
2、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價款的5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標準多少
住房公積金如今已經成為求職者的應聘的重要參考之壹,尤其是異地打拼者,要想在外地買房,公積金是必不可少的。那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標準多少呢?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好好聊壹聊住房公積金的那些事。
壹、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標準多少
1、根據還款能力:借款人的月總工資借款人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款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貸款月還款總額貸款月數;
2、根據配偶收入:夫妻雙方月總工資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款還貸款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還款總額貸款月數。其中,還款能力系數為40%。
3、依據房屋價格計: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4、依據貸款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計算
1、住房公積金並不是全部由個人承擔,而是由個人和單位***同繳納。其中個人繳存額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總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比例為: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總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按當地較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單位繳存部分仍由職工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存。
5、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較低繳存比例各為5%,較高比例為12%,不得低於5%。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標準多少的全部內容了。希望可以關於公積金的內容可以幫到大家。
買房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準。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壹般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最多可貸額度是多少?
10萬,壹般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是賬戶余額10,不滿1萬按1萬計算,也就是說最高能貸款10萬,還要看妳的繳費基數,所以最高是能貸10萬,也可能沒有10萬。
公積金貸款也是有額度限制的,壹般是根據我們所繳納的時間以及公積金賬戶金額來決定貸款金額的。公積金貸款的總額度壹般就是用妳每個月的繳存額度乘以法定退休年齡的總月數,再加上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兩倍。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壹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壹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