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迪索賠依據
*ST 凱迪(000939)於2019年4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證監會認定*ST 凱迪(000939)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行政處罰,並決定:
對凱迪生態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
凱迪索賠條件
初步認為,凡是在2018年4月30日至於2019年4月8日之間買入*ST 凱迪(000939)並且在2019年4月8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ST 凱迪股票而存在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訴訟。
凱迪股民材料準備
(1)買賣上述股票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對賬單時的註意事項:帳單原件需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有股東姓名,股東身份者號碼,股東證券賬戶號碼,買賣股票的時間、價格、證券代碼、股數、傭金印花稅等信息,現在還持有這只股票的投資者必須打出庫存股的情況)
(2)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交易所股東卡復印件和證劵賬戶開戶確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