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麥迪的35秒13分!我們不妨談談麥迪創造這個神作的客觀條件,火箭隊最後還有不少的暫停可以用,實際情況是除了麥迪最後時刻的那個絕殺三分外,其他3記3分球都是前場發球。那麽,未來球隊想35秒完成13分大逆轉,首先要有暫停機會才行!否則時間是不夠的。
其次,麥迪連續4次命中高難度3分球不說,其中壹個球還是3+1!要超越這個劇情,就得是命中5記3分球或者命中4記3分球,其中有2個3+1!這基本不可能實現,因為5記3分球的話時間不夠,2個3+1得讓多少防守球員來配合“演戲”才行啊!
最後說,不限時的連續命中4記三分球(含壹個3+1)的情況都很難出現,更何況要在35秒以內完成。
我們發現,麥迪時刻過去10多年了,接近麥迪記錄的情況都很少,更不要說超越了。
萊萬9分鐘進5球真的太夢幻了9分鐘進5球這種事在職業足壇是幾乎不可能復制的,大家不妨想壹想,光進球後重新開球都得有4-5分鐘呢。萊萬這9分鐘進5球,基本上就是連續5次進攻回合,拜仁都得分了,而且都是同壹名前鋒進的!
這是100%的運氣球!而且需要全隊11人都在點上才行,還要對手11人100%的都不在狀態才行,這種事的概率真的微乎其微。
我認為不改規則的情況,兩個記錄無法打破考慮到足球規則和籃球規則都在“與時俱進”,因此未來打破上述兩個記錄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如果規則不變的情況下,我認為這兩項紀錄將保持很長很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