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壹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範圍。壹般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有13個稅目。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印花稅是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印花稅是以合同價,也就是不含稅價格繳納,具體規定如下:
1、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2、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壹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托代征,稅務機關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印花稅稅款。
印花稅的征收方式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具體如下:
1、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
(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2、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壹)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