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做法肯定不合法,其實也不合理。簡單說壹下吧,公司只是壹個公司,是我們賺錢付出勞動獲取回報的壹個地方,它並不是我們的家。對於公司的聚會員工是否願意參與,那麽是遵循自願原則,當然很多人認為搞好關系很重要,但是對於證明管理者所提出的過生日沒有來的人,全部要每人處罰100元,並且說不管妳是在休息還是請假,有問題可以去找他。那麽這樣的行為明顯就比較過分,顯然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壹個行為。在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當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要求員工下班以後壹定要參加公司所指定的聚會。
現在是疫情期間,各大單位和社會群體都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明顯就已經提出不能夠進行人員聚集。對於該企業沒有好好的遵循相應的防疫規定,還邀請同事們參加生意聚會,對於因為有的員工出於對疫情的考慮,不去參加這樣的活動而被罰款,顯然是跟疫情防控相違背,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介入,對於這樣的企業應該要嚴懲。其實各大新聞和媒體都已經明確指出不要參加聚會,不要要求人員聚集,所以對於勞動監察部門壹定要對這樣的公司進行嚴厲的處罰,保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那些不懂得遵紀守法的人,不懂得法律的人受到嚴懲,讓他們不要再亂來。
不參加生日宴會就處罰,顯然是違法的勞動法,這個罰款並沒有合理合法的法律依據。員工上班以後是員工合理自由支配的時間,不受單位的管制,對於管理者用威脅罰款的手段來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顯然就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另外在疫情期間強迫員工參加聚會,不參加就要罰款的行為,會給防疫防控帶來壹定的麻煩,所以是違背了員工意願,違背了相應的防控條款的,也是違背了相應的道德原則的。
員工因為罰款這件事情跟管理者進行爭吵,後來這名員工收到了辭退的通知,員工說要結清工資才能夠離開。其實這麽壹員工的要求沒有錯,對於單位辭退的,壹定要給這名員工結完所有的工資不能夠允許拖欠的情況出現,或者說違規解除的還要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公司雖然是依法開辦,但是公司的規章制度,它不能夠跟法律法規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