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壹個負責地名管理的辦事機構。地名管理辦公室的簡稱。屬於當地的測量管理部門。地名管理辦公室負責行政區域內地名管理工作,包括各類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審批與公布,指導和監督各類地名標誌的設置與管理,對各類地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地名管理辦公室機構職責:負責地名檔案的管理和地名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地名調查,編撰和出版地名刊物、地名圖。指導鎮、街道地名工作。測繪管理辦公室是本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助市測管辦對全區測量標誌統壹管理。
擴展資料:
“地名辦”工作裏地點命名與更名還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有利於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
2、反映當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3、使用規範的漢字或少數民族文字。
4、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
5、人民政府不駐在同壹城鎮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其專名不應相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