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大比分是對手超分了,通常是67分,再進壹個紅色球,這在桌面上就不夠分了。如果妳想在此時追分,通常必須為對手投3-4個障礙球,並以罰分來拉近比分。如果對手超分過高,而且球型不支持做出斯諾克,通常就要直接認輸。在職業比賽中,我們可以看到職業球手們即使超分也會繼續比賽,以避免對手的反撲,同時消磨掉對手的氣勢。此外還有壹個目的,就是讓對手離開舞臺,讓對手手感不好。
首先,這基本上是壹種約定俗成的慣例,主要是因為對於職業斯諾克和職業球員來說,做壹桿斯諾克並不難,但做壹桿斯諾克讓對手犯錯罰分並不是壹件簡單的事情。對於職業選手來說,尤其是排名前32名的選手,理解斯諾克的能力是不尋常的,在日常訓練中將會專門有這方面的練習。因此,即使斯諾克成功了,獲得罰分也不是那麽簡單。
落後壹百多分的情況大部分是臺面沒剩下幾顆紅球了。即使不要風度繼續打球,即使做好了壹個斯諾克,只要對手不是在無意識救球,解了好幾次都解不了,裁判也不會讓妳的對手無限解球,妳的行為更會讓別人嘲笑妳。塞爾比曾經試圖和奧沙利文這麽大,結果就是被奧沙利文爆桿收拾了壹頓。
斯諾克是按球的顏色區分分值的,進壹桿紅球,再進壹桿彩球,交替進行,打進的紅球不再算分,打進的彩球會繼續拿上臺面計分,直到臺面只剩彩球,再依分值依次打進,誰得分多誰贏,但是壹旦壹方大比分領先,超過桌面上剩余的分值,那再比下去就意義不大了,因為能在電視上播的重要賽事,選手出現罰分的失誤畢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