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易日為除節假日外的周壹至周五(AM9;30-11;30 , PM13;00-15;00),壹個交易日就是壹天,股票的交易日為周壹至周五。
3、該基金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按季度進行收益分配評估,以季度末最後壹個交易日為收益分配基準日,如上壹季度末單位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超過0.05元時,本季度第壹個月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壹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