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以社會公眾及訴訟參與人為服務對象,以訴訟活動進程和訴訟知識咨詢等靜態信息和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為服務內容,以電話接入和語音、短信、傳真等為服務方式,為社會公眾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服務和方便。
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主要業務:
1、案件信息查詢,協助查詢案卷是否已移送到中院、是否已在中院立案、案件進度、繳費情況等相關信息。
2、協助聯系法院工作人員,提供書記員及相關法官的辦公電話,通過留言等方式向法院工作人員轉達訴求。
3、提供訴訟指引,解答壹般程序性法律問題,如,起訴、上訴、再審、退費等
訴訟服務熱線各方面工作日趨完善和成熟,在司法為民、司法公開、訴訟服務、助力審判等各方面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