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公式是:保險現金價值=投保人已繳納的保費-保險公司管理費用在保單上分攤的金額-保險公司因保單向銷售人員支付的傭金-保險公司已承擔保單保險責任所需的純保費 剩余保費產生的利息。
換句話說,支付的保費減去了保險公司的費用,加上保費產生的利息,是保險的現金價值。
壹般在保險合同裏面都會有現金價值表,可以直接對照查詢,但是通常需要繳滿2年後才會產生現金價值。
例如,壹個產品每年支付10660元,第壹年的現金價值只有980元,第三年的現金價值只有7865元。此時,累計保費已支付31980元。也就是說,如果保,只能收回24%的保費。
但如果等到第25年,保險現金價值為216555元,累計繳納保費超過213200元,也就是說,至少本金可以退保本金。
隨著繳費年限的增加,保險的現金價值逐漸增加,達到壹定年限,甚至超過累計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