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和QFII的相同點:兩者的本質目的都是要對本國的金融市場進行保護,相應地要對進入本國市場的外資進行壹定的限制,設定門檻;都是作為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自由兌換條件下有控制地進行境內和境外證券投資業務的制度安排。
QDII基金是指在壹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和QFII壹樣,它也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壹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QFII基金是英文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的簡稱。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將被允許把壹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的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本國證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