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默期是指公司在首日上市交易前的壹段時期內或上市後的幾周內對外不發布任何信息,任人評說,而三緘其口,保持靜默。即所謂的靜默期。這是慣例,而不是規定。
有時候,公司會在首日上市交易前的壹段時期內或上市後的幾周內保持靜默,即所謂的靜默期。但是有時,公司用靜默期作為不向投資者提供消息的借口。
創業板關於靜默期的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申請文件受理至發行人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依法刊登招股說明書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當事人不得以廣告、說明會等方式為公開發行股票進行宣傳。
但在主板發行中缺乏相關規定。本次《辦法》修訂時補充了這方面的條款。據悉,證監會還將在修改主板首發管理辦法時增加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