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收入,即生產、經營、服務收入,是指納稅人的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業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經過計算得出的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稅金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擴展資料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收入總額 - 不征稅收入 - 免稅收入 -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按納稅人不同計算有所區別:
壹般納稅人
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因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百度百科-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