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最高不得超過12%。
以天津住房公積金年度為例:企業可在5%-12%之間自主確定繳存比例。但有特殊情況,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調整至不低於單位和職工各1%。
除企業外,其他單位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按單位和職工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繳存額上限怎麽算?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說不可以低於5%,也不可以高於20%,工作年滿壹年的老員工,公積金繳存的基數是職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員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繳存的基數就是職工本人當月的月工資。職工個人繳存多少,單位需要按同比例繳存,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數額加起來就是員工的公積金總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