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0年7月14日,廈門市公安局海滄分局對外通報了大地雲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最新進展。根據通報內容顯示,截至目前,專案組已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經提請海滄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對張某雄、楊某梅、劉某華、張某娥、完顏某紅等10人依法執行逮捕,擬於近期移送審查起訴。對公司總裁辦、財務及講師等其他9名涉案重點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審。累計追繳、凍結涉案資金1500余萬元人民幣,凍結銀行卡238張,查封涉案房產95套、車輛90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