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七種只有兩種。跟單托收可以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
2、付款交單(簡稱D/P),即出口商發貨後,取得貨運單據,連同匯票和其他商業票據交托收行,並指示必須在付款人(進口商)付清貨款後,代收行才能將代表貨權的貨運單據交給付款人。
3、承兌交單(簡稱D/A),是受委托的代收行於付款人承兌匯票後,將貨運單據交給付款人,付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履行付款義務的方式。承兌交單只用於遠期匯票的跟單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