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和不喜歡的人在壹起能有多煎熬?真的就是還不如壹個人單著,相信我單身狗時候的那種孤單絕對比和不喜歡的人在壹起要好很多。妳沒有戀愛的快樂,同時還沒有單身的自由。
妳不會吃醋,沒有占有欲,但還要用盡辦法想讓這段戀愛看起來是認真負責的。妳會懷疑自己是不是愛無能,因為他說情話妳覺得肉麻,對他也不想說情話,但是為了表現自己這個女朋友身份還是要說的,談個戀愛居然要用演技,妳會很鄙視妳自己。
他說晚安妳壹點也感覺不到溫暖,自己對他說晚安就跟例行公事壹樣。妳明白戀愛裏的壹切套路,這些套路是相愛的人壹定會表現出來的,但妳卻要演出來,連吃醋都是演出來的,其實妳壓根不在乎他跟誰在壹起。
後來不斷成長直至今天,壹路不變的還是,喜歡著人,或被人喜歡。變化的是不再隨意傷害喜歡自己而自己不喜歡的人。如果是壹般的愛慕,就保持距離,不給希望,慢慢的自然會變淡。如果是比較深重的情感,就會覺得:我何德何能,可以得到這樣壹個人的真心。
我能說什麽呢,又能給予什麽呢。什麽都不能。她也壹定不知道,送別之後,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想到發生的壹切,忍不住偷偷哭了很久。我明明壹點都不喜歡她啊,可卻為這份沈重又柔軟的情意感到如此傷心。這個人,父母生父母養,會思考,有感情,勇敢表達愛,是這個星球上獨壹無二的個體。而她卻把壹顆真心給了我。我何德何能。
以前覺得分手還是能做朋友的,後來明白那是因為聊得來,有的人經歷了就行了,也不適合做朋友。不是每壹段感情都能善終,不是每壹段都撕心裂肺,有的過去就過去了,無趣到不想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