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是近親結婚啦!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禁止近親結婚,對於家庭、社會、國家、民族是很有益的,也是很必要的,將會減少遺傳病的發生,提高人口質量。三代以內有***同祖先的男女結婚,就稱為近親結婚。近親結婚有什麽危害呢?人們從無數事實中認識到血緣關系近的男女結婚,後代死亡率高,常出現癡呆、畸形和遺傳病。這是因為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同祖先那裏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很容易使對後代不利的有害基因相遇和集中,容易生出素質低劣的孩子。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5~6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在隨機婚配時,由於夫婦二人毫無血緣關系,相同的致病基因甚少,就不容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集中(患者)。近親結婚時,由於夫婦二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可能性很大,容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集中,從而使後代遺傳病發病率升高。如高血壓、精神分裂癥、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脊柱裂、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或先天性畸形,近親結婚所生的子女發病率明顯高於非近親結婚,近親結婚的後代多數在身體素質和精神素質方面是低劣的
為什麽有血緣關系的人不能結婚?由於原先的人緣,居住,生存等原因,長期在原有小圈內的婚配,生育下代,發現多有呆子,奇型等因素,逐步在生活實踐中有所明白(這也有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以後就采用遠血緣婚配後,發現後代沒上述不良遺傳等,從此就自然形成親近不繁的規則,但有地方仍保持親上加親的舊思想,有的是保財產等,或經濟原因仍有近親婚配,存在鳳險
兩個親緣(血緣)關系很近的人結為夫妻的婚姻。又稱近親婚配。中國長期存在小農經濟生產,廣大農村聚族而居,安土重遷。親屬間通婚,親上加親,在經濟上、生活上可以互相幫助。因此,近親結婚比較流行,且得以長期保留下來。盡管封建王朝曾幾度禁止,但終因民俗難改,禁而不止,禁而復開。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采取“從習慣”的原則。1980年頒布的婚姻法為了改革這壹落後的婚姻習俗,明文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通婚。世界上許多國家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禁止近親結婚。如日本強調“禁止近親通婚和實行優生,是我們對後代應盡的義務”。
遺傳學研究也表明,血緣越近,相同的基因(包括正常的和異常的基因)越多。因此近親結婚將會使致病基因呈現純合型狀態的機會大大增加,從而導致隱性遺傳病的發生率增高。隱性遺傳病的種類很多,如聾啞病、白化病、癡呆等,其特點是致病基因隱而不顯,但卻可以傳給後代。如果某兩個相同的有病基因攜帶者通婚,子女中就可能會有人發病。在壹般婚配情況下,如果壹方某個基因是有害的,另壹方的這個基因是正常的,有害基因即被正常基因掩蓋。生下的子女是健康的。但如果父母壹代血緣關系近,相同的病態基因就多,很容易把雙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缺陷和弱點集中起來,遺傳下去,貽害子女。因此,不準近親結婚是中國婚姻法規定的禁止性條款。
為什麽有血緣關系的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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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有有血緣關系的人不能結婚呀未婚青年人都憧憬著美好、幸福的未來,渴望尋找壹位情投意和、心心相印的終生伴侶,***享家庭生活的天倫之樂。怎樣才能使心願得以實現,下面從醫學和優生學的角度談談選擇配偶的科學。
不能相互婚配的四種人
1、近親不能結婚。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國家以法律的形式來限制近親結婚,可見近親結婚的後果是嚴重的。我國在戰國時期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說,在國外也都有這方面的規定,有些國家甚至規定表親通婚有罪。
近親,不能通婚的近親,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垂直血緣關系的,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內有***同祖先的就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叔、伯、姑 父母 舅 姨
堂兄弟姐妹 自己 表兄弟姐妹
堂兄弟姐妹之子女 子女 表兄弟姐妹之子女
堂兄弟姐妹之孫子女 孫子女 表兄弟姐妹孫之子女
親上加親好不好,這要做具體分析。
親上加親,壹般可以分成兩類,壹類是有血緣關系的,壹類是沒有血緣關系的。沒有血緣關系的可以通婚,比如姐妹倆嫁給兄弟倆;妹妹嫁給姐夫的外甥侄子;弟弟與嫂子的娘家親戚成婚,他們雖然也是親戚,但並無血緣關系,就可以通婚。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無論多少代都不能結婚,比如祖父母與孫子女、曾祖父母與曾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曾外祖父母與曾外孫子女,都不可以通婚。
通常人們認為,兩個兄弟的子女之間即堂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視為血緣忌諱,而認為壹個兄弟的子女與其姐妹的子女通婚,或者兩個姐妹之間的子女通婚,即北方人講的“姑做婆”,“姨做婆”是允許的,這也是錯誤的。因為他們之間的血緣很近,沒有超出三代,屬於近親不可以婚配。
近親為什麽不能結婚?
這是從優生學的角度,從有利於後代的健康考慮的。近親結婚與遺傳病的發生、延續有密切關系。誰的孩子像誰,說的是子代與親代相似或雷同,這叫做遺傳。遺傳是由身體內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所攜帶的相同基因比較多,有些遺傳病,只有當父母都有***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時,後代才能發病。在壹般的婚配關系中,這種“相遇”的機會很少。而近親結婚的情況就不同了,這種相遇的機會明顯增加,因為他們來自同壹祖先,***同的基因比較多。父母和親生子女之間,同胞兄弟姐妹之間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孫之間,伯、叔、舅、姑、娘、姨與內外侄女、侄甥之間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間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與侄女、甥女之間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間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機會就越多,那麽遺傳病發病率就越高。
據估計,在正常人身上每人都常有5-6種隱性遺傳病基因。近親婚配可以明顯提高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
隱性遺傳病和近親結婚關系
病名 隱性遺傳病的發生率 表兄弟結婚發病率為非近親結婚的倍數 此病患者中表兄近親結婚者所占百分比(%)
非近親結婚 表兄妹結婚
苯丙酮尿癥 1: 14500 1: 1700 8.5 35
色素性幹面板 1: 23000 1: 2200 10.5 40
白 化 病 1: 40000 1: 3000 18.5 46
全 色 盲 1: 73000 1: 4100 19.9 53
小 頭 畸 形 1: 77000 1: 4200 13.3 54
黑朦性 *** 1:310000 1: 8600 35.7 70
先天性魚鱗癬 1:1003000 1:16000 63.6 80
在我們生活中,由於近親結婚造成子女發病的例子實在很多。
世界著名的大科學家達爾文創立了物種進化的自然選擇學說,然而他自己的婚姻卻是不幸的。達爾文與他的表姐埃瑪自幼相愛,埃瑪是壹位品德高尚的女性,婚後為了使達爾文有充沛的精力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壹個人擔負起全部家務的重任,然而他們的婚後生活並不幸福。他們婚後15年 *** 生下6男4女10個孩子,大女兒安妮聰明可愛,但卻壹直多病,10歲就夭折了;四女兒也因多病,很早就死去了;二女兒埃蒂、兒子威廉和倫納德終生不育;三女兒伊莎麗因身體不好終生未婚;其它四個兒子身體也都不好,長年多病,兒女的不幸使達爾文夫婦壹生都感到焦慮不安。
著名的美國遺傳學家摩爾根與漂亮的表妹瑪麗十分相愛,瑪麗不僅漂亮而且學識淵博,興趣廣泛。摩爾根因在研究印第安人的婚配習慣中了解到血緣過近影響子女健康,壹直不敢與表妹結婚,直到33歲也擺脫不了這愛情的吸引力,終於成親。婚後先後生了三個孩子,兩個女兒因遺傳病夭折,兒子李米爾則是智力缺乏的“半癡呆”。摩爾根為此十分悲痛,深悔自己的“失足”。
還有歷史上著名的歐洲王室的血友病、土耳其阿克亞勃的“兩性之鄉”、西班牙的“多指村”,以及巴西的“白毛人”島等等,都是近親婚配的結果。
2、男女雙方都曾患過精神分裂癥或燥狂抑郁性精神病的人不能成為配偶。
這是因為當夫婦壹方或雙方患精神分裂癥時,其子女患同病的風險率極高。壹般群體中精神分裂癥風險率不到1%,父母雙方都是精神分裂癥患者,則子女發病率高達40%至68%。父母壹方是精神分裂癥的,其子女發病率為15%。由此可見,精神分裂癥與子孫後代的精神素質密切關聯。提倡優生,必須杜絕精神分裂癥患者之間互相婚配。
3、雙方家系中三代內患有相同的隱性遺傳病者。
隱性遺傳病的種類很多,比如白化病(俗稱陰天樂)全色盲、青光眼、著色性幹皮病、鐮狀細胞貧血癥等等。這類遺傳病遺傳有幾個規律:壹是患者在家族中出現經常散發的,在世代之間沒有連續性;二是患者的雙親壹般外表是正常的不發病,但他們是這種致病基因的攜帶者;三是發病者與性別沒有關系;四是近親婚配生育的子女,發病率明顯提高。
4. 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患者之間不宜結婚。
當壹對夫婦都是致病基因的攜帶者時,生育的子女有1/4要發病,從優生學的角度,這樣的人之間不宜結婚。
為什麽有血緣關系的人就不能結婚?這是壹個倫理與道德的問題。近親不能結婚,因為有血緣關系 近親結婚是某些遺傳病發生和延續的“土壤”。如壹種叫肝豆狀核變性的遺傳病,在壹般夫妻中,後代的患病率僅是1/4000000;而在表兄妹成婚的後代中,竟高達1/64。在近親結婚的後代中,各種先天性缺陷、矮子、多發畸形、智力障礙等也明顯增加。據調查,先天性遺傳病患者的父母,近親結婚的比率占37 5%,而近親婚配所生子女的患病率為41 6%。從下面壹些比較數字,更能說明近親結婚所生子女患病的嚴重性。壹些疾病在近親結婚和非近親結婚中的比例是:先天性魚鱗癥為62 7∶1;少年性白內障性癡呆是36 6∶1;先天性全色盲是18 4∶1。目前在某些山區、邊緣地方仍然有近親結婚的習俗,甚至將“近親結婚,親上加親”傳為美談。實際上其危害是嚴重的,它不僅危害家庭、家族,還影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人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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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疑問,為什麽有血緣關系的兩個人不能產生愛因為他們是近親結婚啦!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禁止近親結婚,對於家庭、社會、國家、民族是很有益的,也是很必要的,將會減少遺傳病的發生,提高人口質量。三代以內有***同祖先的男女結婚,就稱為近親結婚。...
為什麽有血緣關系的人不能在壹起結婚?為後代著想,不想得壹時之快而埋下禍害!
血緣關系的兩個人 *** ,血緣關系的兩個人會死嗎?不會
血緣關系的兩個人同房,血緣關系的兩個人會死嗎?是不會死的,但對於後代是不利的。只要不要小孩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