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企業年金基金
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現行我國企業年金基金主要由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以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三大部分構成。
1、企業和職工依照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繳費,即企業年金基金本金,應該強調的是企業和職工的繳費,必須是他們合法的收入;
2、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而形成的收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無權處置業務,對債務負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按股份金額對公司負責為限。
02、企業年金基金繳費及其運營形成的各項資產包括
貨幣資金、應收證券清算款、應收利息、買入返售證券、其他應收款、債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投資、其他投資等。
企業年金基金在運營中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範圍取得的國債、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和企業債、可轉換債、投資性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其初始取得和後續估值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
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負債包括:應付證券清算款、應付受益人待遇、應付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托管人管理費、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應交稅金、賣出回購證券款、應付利息、應付傭金和其他應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