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方式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發展起來的。開始時只局限於壹般日用商品或勞務的購買。後來,隨著生產力的迅速發展,工、農業生產的規模日益擴大,所需費用增大,加之銀行信用的發展,分期付款的領域擴大到企業購買大型機器設備和原材料上。
伴隨著中國金融服務的完善以及人們消費習慣的改變,在國外流行的分期付款消費被引入國內,並迅速得到國內消費者的認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消費的通常是當前支付能力較差,但有消費需求的年輕人。其消費的產品通常是筆記本電腦、手機、數碼產品等。
分期付款方式通常由銀行和分期付款供應商聯合提供。銀行為消費者提供相當於所購物品金額的個人消費貸款,消費者用貸款向供應商支付貨款,同時供應商為消費者提供擔保,承擔不可撤銷的債務連帶責任。使用分期付款方式消費的年輕人通常被稱為“分期族”。
分期付款的期限也有多種形式:購房人自己分期付的,通常是先交首付,然後等接到房地產商的交房通知後再交第二筆錢;分三期的,第三筆錢等入住後壹定時間內再繳納。這種做法,購房人交的總房款通常會比壹次性付款交的多,但同時可以減少期房可能發生的損失,比如房子“爛尾”,再如房價下跌幅度超過首付及購房人自己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等等。
貸款分期付款的通常都是若幹年才付清,這裏的關鍵是除了首付,分期付款從何時開始,換句話說就是貸款銀行何時把購房人的貸款交給房地產商。這個時間可以是從貸款手續壹辦好就開始,也可以是在房屋交付時開始,後者對購房人更有利。
當然,如何付款不是購房人壹廂情願的事,如果房地產商自己沒有實力,壹定要靠購房人的錢蓋房子,他們通常不會同意購房人第二期付款的時間拖到交房時的,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除了爭取,只能自己決定是否買這個房地產商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