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發行次級抵押貸款的初衷就要從2008年的美國次貸危機說起了,為了防止扯太多,我就簡單說。房貸最初審核非常嚴格,因為房貸是貸給個人,而且單筆貸款往往比較高,占個人資產的比重也很高,壹旦個人收入來源斷掉或者大幅減少,個人房貸就很可能變為壞賬,並進而變為銀行的虧損和銀行資金的損失。因此,在早期,銀行對房貸申請對象的審批非常嚴格,既要有正當的工作,又要有穩定可持續的收入,甚至還需要親朋好友的擔保。但後來,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銀行發現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不用自己承擔,可以折價後賣給外部的投資方,實現風險轉移並實現資金回籠。而外部投資方覺得收購過來的個人貸款資產基本無風險,因為貸款人足夠分散,而且貸款人資格已經經過了銀行的嚴格審查,再說了,作為購房者,誰也不願意因為還貸違約去承受信用破產。因此,次級抵押貸款的雛形就形成了。對銀行來說,既然貸款資產可以打包出售,銀行不用承擔風險,那肯定是瘋狂貸款,對貸款申請人的資格審批嚴重放水,大量沒有還款能力的人獲得了貸款,也推動了房價的暴漲。貸款完成後,銀行轉手折價賣給外部投資方。外部投資方購買後,慢慢收取購房者還貸的資金流來獲取收益。但按月回收現金流太慢了,投資方為了提高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盡快回籠資金,就將購買的這些貸款資產抵押出去,獲得抵押貸款繼續用於投資購買貸款資產,次級貸款就正式形成了,次級貸款的抵押品也最終回到了銀行,風險兜兜轉轉又回到了銀行系統。這個模式就是滾雪球的模式,缺乏監管、缺乏認真全面的研究,雪球越滾越大,風險也越累積越大。等到第壹個違約者出現後,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也很快出現,風險終於釋放,雪崩最終來臨,次貸危機也就徹底爆發。那句話怎麽說的來著,雪崩時,沒有壹片雪花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