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發生在重慶江津區壹家寵物店,在曝光視頻中顯示壹男孩走進寵物店後,先是在狗籠前停留,店員出聲提醒後又走到貓櫃前。小男孩在朝店員方向看了壹會兒之後,打開貓櫃門轉身跑開,貓櫃中的貓也隨之跑了出去。在貓咪跑掉之後,經多日搜尋仍未找回。據悉該貓咪是顧客寄放在店裏的,價值2萬元。商家與孩子家長聯系,希望家長能承擔損失,小孩家長表示此事店員有壹定責任,他們只願承擔壹半責任。
該事件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有網友支持寵物商家用法律手段維權,也有網友認為小孩父母說的沒錯,商家也應該承擔壹定責任。
我覺得孩子的行為應該由其父母來買單,因為孩子的行為明顯是故意為之。在此次事件當中,監控視頻清晰地拍下了整個過程。孩子放走貓的行為並非是出於意外狀況,而是孩子故意這樣做的。後續孩子父母在與孩子溝通過程中也確定了孩子的行為是故意性質,因孩子看貓可憐,想解救貓咪,才會把貓放走。
因此,我認為孩子行為應由父母來買單。店員在此過程當中已經盡到了提醒責任,而孩子父母卻沒有盡到看護孩子的責任。如果此事不是由孩子父母來買單,而是由商家承擔壹半責任,這對於商家來說明顯是不公平的。
雖然孩子父母認為這只貓可能不值這麽多錢,但這完全可以通過商業鑒定方式來確定貓咪的價值。可這與由誰來承擔責任是兩回事,孩子父母該承擔的責任還是必須要承擔的。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當中,或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事。但當孩子闖禍之後,父母壹味逃避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只有直面問題並想方設法去解決,並給予孩子引導教育,孩子才能真正從問題中得以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