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光年的距離是9460730472580千米。
光年壹般是用來量度很大的距離,如太陽跟另壹恒星的距離。光年不是時間單位,在天文學,秒差距是另壹個常用的長度單位,1秒差距等於3.26光年。在壹儒略年(定義值為365.25日)的時間中,在自由空間以及距離任何引橡中力場或磁場無限遠的地方,光所行走的距離。因為真空中的光速是每秒299792458米(準確值),所以壹光年等於9460730472580米。
宇宙中天體間的距離非常大,如果以最常見的千米為單位計算非常麻煩,以光年為單位來計量就容易多了。光在真空中壹年所經過的距離稱為壹個光年,光速在真空中約為30萬千米每秒,也就是3×108米每秒,所以,數如核壹光年就是9.4607×1012千米。
發展歷史
1676年以前,人們普遍相信光的傳播是不需要時間的。1676年,丹麥科學家O.C.羅默首先作出了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的設想。1671年,羅默開始觀測木星的衛星(木衛壹),他薯掘發現木星掩衛的時間並不是壹個定值。當木星離地球較遠時,過程所用的時間更長。1675年,法國的天文學家喬凡尼·多美尼科·卡西尼開始設想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光的傳播需要時間。
羅默假設光的速度是有限的,並計算出以光的速度,要穿越相當於地球公轉軌道直徑的距離需要22分鐘的時間。以今天的數據來看,他的結果等價於說光的速度是21.4萬公裏每秒(羅默當年對地球公轉軌道的直徑計算有誤)。
但是直到18世紀上半葉,主流科學界才逐漸接受了光速有限的想法。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詹姆斯·布拉德雷給出了另壹種測量光速的方法,得出光的速度大約是30.1萬公裏每秒。1838年,德國天文學家弗裏德裏希·威廉·貝塞爾首先使用“光年”壹詞,作為天文學測量上的單位,他測量出天鵝座61與地球之間的距離是10.3光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