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海證券交易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壹,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壹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深圳市場上市資源較為豐富,新興行業占據優勢,上市公司成長性突出,創業板更是積聚了新興經濟體質地優良的成長性企業。深證指數以深市公司為樣本,是投資者分散中小企業高風險、分享深圳市場高成長、高回報的重要資產配置工具。
跟蹤深證指數的基金產品歷史業績表現突出,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應,深證100ETF和中小板ETF在業績表現、資產規模和成交量等方面都居市場前列。
經過多年發展,深圳市場已形成了以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創業板指數、深證100指數和深證300指數五條指數為核心的指數體系。其中,深證成指、中小板指數和創業板指數還具有重要標尺職能,分別表征深圳全市場、中小板和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