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球罰球規則如下:
1、防守隊員在己方禁區內對進攻球員有沖撞、推攘、拉拽、踢或企圖踢、打或企圖打等不是完全沖著球去的侵犯進攻球員的行為時,將被判罰直接任意球,由進攻方執行點球。
2、防守隊員在己方禁區內有手、手臂觸球時,如果過程中手或手臂不自然過大,也就是主動擴大防守面積、該部位在此情形下未處在正當合理的位置時,屬於冒了被球擊中和被判犯規的風險的,這時要判罰點球。
註:禁區在場地內有標記,術語叫作罰球區,是從距每個球門柱內側16.5米處,畫兩條垂直與球門線的線,兩條線延長向比賽場地內16.5米,與壹條平行於球門線的線相交,由這些線組成的區域即為罰球區,現在被叫作禁區。
在每壹個罰球區內距離球門柱之間中點11米處設置壹個罰球點,即為點球點。
罰點球時,球必須放在點球點,球門的立柱、橫梁、球網不能移動。罰點球壹方必須指定罰球人選,守門員必須處在球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面向主罰人員,且期間不能觸碰立柱、橫梁或球網,直至球被踢出。
主罰人員和守門員以外的人要退到禁區之外且必須留在場地之內。在裁判示意罰球開始後,主罰人員必須向前踢動足球,可以用腳尖、腳背、腳跟,但必須保證球是向前移動。
在球被踢出時,守門員必須至少有壹只腳的壹部分觸及球門線或者與球門線齊平,球被踢動時,視為比賽恢復,主罰隊員在其他球員觸球前不得再次觸球。當球停止移動、離開場地、或因其他因素被主裁判暫停比賽時,視為罰球完成。
如果在球員罰點球期間,有對方守門員出現違規的情況,裁判酌情決定是否重罰,壹般只有在球沒進且守門員的違規行為明顯影響了主罰人員的情況下才會進行重罰。
壹般職業聯賽的點球很少出現特殊情況,往往就是射中得分中場重新開球,沒射中且球尚在場地內繼續進攻,和踢出場外或被守門員沒收開球門球幾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