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Charles Barkley
出生:1963年2月22日
身高:1.98米
體重:114公斤
司職:前鋒
綽號:查爾斯爵士(Sir Charles)
大學:奧本大學(三年級)
選秀:1984年首輪第5位/費城76人隊
球隊:休斯敦火箭隊(曾效力費城76人隊(8年),菲尼克斯太陽隊(4年)
NBA生涯:1984年--至今
特長:突破得分,籃板,防守,組織,遠投
榮譽:1992沂,1996年奧運會男籃金牌/1993年常規賽MVP/3次IBM獎/5次入選最佳陣容(1988-1991,1993)/5次入選第二最佳陣容/1996年第三最佳陣容/1985年新秀最佳陣容/1987年籃板王 /10次參加全明星賽/1991年全明星賽MVP /1996年當選NBA50周年歷史最偉大球員。
簡介:無論從身材,個性,技術和運動生涯看, 查爾斯.巴克利絕對可以稱得上是NBA歷史上最為奇特的壹位球星。1984年,他和" 飛人"喬丹壹起加入NBA。當時喬丹在選秀中排名第三,而巴克利排名第五。巴克利在15歲前常常和學校的小夥伴四處遊蕩,過著惹是生的日子。 15歲他開始壹心壹意地練籃球,雖然他訓練十分刻苦,但是巴克利到上高中二年級的時候身高也只有1.70米。 到三年後他長到了1.85米,但還是學校的替補隊員。個頭不高的巴克利在高中和大學憑借其出色的彈跳和非凡的力量很快成為校隊的主力。 在1984年美國奧運會男籃選拔訓練中,因個頭1.98米而沒入選。但在那壹年夏天進行的NBA選秀中,巴克利在第壹輪的第五位被費城7 6人隊選中。此後在76人隊中他壹呆就是8個賽季,他的名氣越來越 大但是奪得總冠軍的希望卻越來越小.1992年他轉會到了鳳凰城太陽隊, 太陽隊則送給76人隊3名隊員作為交換。後來他穿上了休斯敦火箭隊的隊服。1993年, 也就是巴克利來到太陽隊的第壹年,是 他NBA生涯的最高峰。這壹年他帶領太陽隊殺進了NBA總決賽,但是 最後因為他腰部的老傷發作, 太陽隊最後2:4不敵喬丹帶領的芝加 哥公牛隊。但是這壹年的"NBA最有價值球員"榮譽則給了巴克利。 此前在76人隊時,他以全面的攻守能力獲得過1986,1987和1988年I BM獎,這是壹個專門獎給那些對所在球隊貢獻最全面的球員的獎項 。在1988,1989,1990,1991和1993年的五年之間,巴克利被選入NBA 最佳陣容.另外從1987年虎始直到1997年, 巴克利連續連續11次入 選NBA全明星隊,並在1991年被評為全明星賽"最有價值球員".在NB A奪得20000分和1000個籃板球的前10名隊員中,只有巴克利的身高 不足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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