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選的範圍和條件
2005年—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可報考: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考職位規定的專業和其它要求;
5、父母壹方在泰山區;配偶在泰山區;本人工作單位在泰山區;在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了人事代理。符合條件之壹,方可報考(電視播音主持專業不受此條件限制);
6、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的不受專業限制,年齡須在35歲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報考須征得協議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及相關規定不得選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取集中設點,分單位設立報名攤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報名地點:泰山區委老幹部局壹樓大廳(東嶽大街岱廟東鄰泰山區委院內)
咨詢電話:82672788228524
具體辦法是:
(1)報考人員要認真學習招考簡章,本人如實填寫《泰山區面向社會公開考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貼壹寸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另交同底版壹寸照片兩張),簽訂《考生誠信書》,每人限報壹個職位。報名資格壹經初審確認,不能更改。
(2)認定無誤的,繳納考務費,辦理相關手續。報名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報考人員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於12月7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作放棄。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選用人數3倍的招考單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選用計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城市特困職工家庭報考人員憑總工會頒發的特困職工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區人事局審核確定後,減免報名、面試考務費。
2、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選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於12月13日在報名地點向招考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應提交《畢業證書》、《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或父母、配偶單位證明;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還須提交具有人事勞動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中小學教師提交單位及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未向招考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由區人事局批準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為12月8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點在泰城設置。具體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註明。
筆試結束後,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選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計劃選用人數1:3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點及泰山人事人才網(www.tsrsrc.cn)公布。
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的畢業生(報名時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省級優秀畢業生(報名時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泰山區2006年考選的村(社區)幹部報考的,加3分(不累加),加分壹次性計入筆試成績。
2、面試
面試時間為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招考職位必需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當場向報考人員宣布。
電視播音主持專業的面試單獨組織,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選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範圍人員。如招考單位同壹職位中出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點及泰山人事人才網(www.tsrsrc.cn)公布。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四、體檢和考核
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範圍的人員,由區人事局統壹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負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區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和應回避等情況,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並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考職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選用辦法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選用人員,由區人事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事局辦理相關手續。
新選用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選用,不合格的,取消選用資格。
整個考選過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由區人事局具體組織,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簡章》由區人事局負責解釋。
附:泰山區面向社會公開考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泰山區人事局
二00七年十壹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