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名稱
眩暈停的別名
鹽酸眩暈停;戴芬逸多鹽酸鹽;戴芬逸多;二苯哌丁醇;地芬尼多;
劑型
1.片劑:25mg;
2.註射劑:10mg(1ml)。
2、眩暈停的適應證
1.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眩暈癥,如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梅尼埃病、自主神經功能紊亂、高血壓、低血壓、暈車暈船、腦幹損傷、外傷或藥物中毒等引起的眩暈與嘔吐。
2.用於惡心、嘔吐,尤其適用於因外科手術、傳染病、全身麻醉、放療和化療等抗癌療法所引起的此類癥狀。但據國外資料報道,眩暈停雖可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惡心、嘔吐,也可治療前庭功能障礙引起的眩暈,但由於眩暈停對中樞神經系統有明顯的毒性,且目前尚無研究表明眩暈停的療效明顯優於同類藥物,因此眩暈停不作為常規治療用藥。對暈動病有預防和治療作用。
3、眩暈停的禁忌證
1.對眩暈停過敏者禁用。
2.6個月以內幼兒禁用。
3.妊娠婦女。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4、註意事項
1.(1)青光眼;(2)胃潰瘍;(3)胃腸道或泌尿生殖道梗阻性疾病;(4)竇性心動過速;(5)妊娠。
2.預防暈動病應在出發前30min服用。
3.用藥期間出現精神錯亂應中止治療。
4.眩暈停制劑性質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用藥期間註意觀察毒性反應。
眩暈停的不良反應
可引起幻覺、意識模糊、精神錯亂或定向力障礙,這些癥狀壹般在治療開始兩天內出現,在停藥後2~3天內逐漸消失。此外,也可引起嗜睡、不安、抑郁、睡眠障礙、頭昏或頭痛;偶見壹過性低血壓、心悸等;口幹、惡心、食欲減退、消化不良或胃灼熱感;視物模糊、復視;皮疹、耳鳴。
眩暈停的用法用量
1.口服:每次25~50mg,每天3次。兒童(6個月以上)每次0.9mg/kg,每天3次。
2.肌內註射:每次20~40mg,每天4次。
3.靜脈註射:每次20mg,必要時每小時重復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