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籌,即自己的資金。貸款,采取貸款的方式獲得資金。專項資金或政府資助等類別。要根據資金情況來填寫資金來源。項目資金主要指的是項目總資本中,由投資者所認繳的出資額。投資者可按其出資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也可轉讓其出資,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對投資項目來說是非債務性資金,項目法人不承擔這部分資金的任何利息和債務。
三、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壹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壹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壹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
融資方式有以下幾種:
1. 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 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3. 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余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壹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 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
5. 海外融資。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