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全稱是“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是按照國家人社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統壹標準制作,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和銀行金融功能,全國通用的多功能IC卡。社會保障卡是市民享有社會保障權益的重要標誌,也是為市民提供便利服務的重要載體。
社會保障卡正面為國徽圖案,印有“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
社會保障卡功能具體如下:
1、憑卡能在經辦機構查詢五險個人參保、繳費、個人賬戶余額、待遇享受等信息;
2、憑卡能在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查詢個人醫保賬戶余額;
3、憑卡可在定點醫院辦理就診、住院等相關業務;
4、憑卡可在定點藥店購藥。
醫療保險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九條
社會保障卡采用全國統壹的卡面樣式,正面印有“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字樣,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持卡人照片、發卡單位等信息。
第十條
社會保障卡卡內文件結構劃分、控制密鑰加載、卡面印刷、個性化信息寫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級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機構統壹組織;省級不具備集中制作條件的,可交由發卡地市或第三方機構承辦。
第十壹條
發卡地區選定的承辦社會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產環境,在數據存放、傳輸、使用以及卡片運輸過程中具有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數據和密鑰的安全。
第十二條
初次制卡、更換供卡廠商和產品等情況下,均須通過正式制卡環境先行制作測試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標準符合性審核、安全性審核和跨地區通用性測試後,方可正式制作、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