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涉及以下幾個步驟:
1. 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即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
2. 應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區間為3%至45%,根據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適用不同的稅率;
3. 計算應納稅額,即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相應的稅率;
4. 如有適用的速算扣除數,則從計算出的稅額中減去速算扣除數,得到最終的應納稅額;
5.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需註意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即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先減去每月5000元的基本扣除額。
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步驟:
1. 確定納稅人的收入總額;
2. 從收入總額中減去法定的費用減除標準(如六萬元標準扣除);
3. 減去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4. 根據上述扣除後的余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5. 應用適用的稅率計算出稅額;
6. 從計算出的稅額中減去速算扣除數(如有);
7. 得出應納稅額。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包括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應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減去速算扣除數等步驟。對於工資薪金所得,還需註意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通過這些步驟,可以得出個人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