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1、養老保險
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3、失業保險
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工傷保險
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
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麽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5、生育保險
女性參保人連續參保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2個月,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按規定在計生部門申報登記人口計生信息並接受計劃生育技術管理服務的,生育後可受生育醫療待遇。參保男職工連續參保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2個月後,其未就業配偶可享受同等生育醫療費用待遇。